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6-01-0517:45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工信规〔2025〕10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深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29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层次融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第三条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深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市孵化器)的认定管理工作,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市孵化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上年度获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第九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示市孵化器认定名单,第四章评价管理第十一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孵化器每年开展绩效评价,此类被撤销认定的孵化器运营主体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鼓励孵化器为在孵企业对接人才资源,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