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本次集中清理的核心范围为市级科技计划中,由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督促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相关市直单位等推荐单位,(二)分类核查与处置推进1.已提交验收材料未完成验收项目:对项目承担单位在任务书规定时限内提交验收材料但尚未完成验收的项目,于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验收工作,2.逾期未验收项目:(1)各业务科室督促推荐单位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于2026年1月10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或终止申请,(2)各业务科室于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复核并出具明确意见(“同意总结”或“同意终止”),由法规科、资源配置与管理科(以下简称“资配科”)统一委托市科技情报所联合推荐单位,于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核查工作,由法规科、市科技情报所协同各业务科室,(四)联合惩戒与资金追缴1.2026年3月31日前,法规科联合各业务科室,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追缴相关资金,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建立“每周通报、半月调度、不定期会商”的工作推进机制,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源配置与管理科联系人:骆臣联系电话:0717-6734554高新技术科联系人:郭士俊联系电话:0717-6733637农村科技科联系人:吴璇联系电话:0717-6735787社会发展科技科联系人:张浩联系电话:0717-6733108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人:李纪联系电话:0717-6756305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联系人:甘玉洁联系电话:0717-6734561法规与诚信建设科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717-6738877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孙甲鑫联系电话:0717-6737503附件:1.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总结申请表2.宜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3.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收缴通知书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宜昌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