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等工作要求,为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建设工作,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2.申报单位应为试点项目的实际投资或运营主体,并提交其他主体授权其申报资金支持的授权函(应说明与项目及申报主体的关联),10.不支持消费场景、业态或模式单一的项目以及《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等上级文件明确的负面清单事项,11.不符合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要求的其他情况,12.申报要求与后期印发的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冲突的,四、申报方式(一)项目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提交申报材料,(二)区商务主管部门视情会同辖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信用查询,项目单位和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条件和要求等,将初审合格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PDF电子版和WORD版、项目汇总表(附件6)于2026年1月8日前统一报送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首发首秀(餐饮类)、多元服务消费场景等项目咨询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牵头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0592-28558742.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等平台载体项目、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零售类)项目,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等项目咨询市商务局会展处:0592-28558864.老字号开发“老牌新品”、“国货潮品”等项目咨询市商务局秩序处:0592-28558265.外贸优品展销等项目咨询市商务局外贸处:0592-28558416.涉及商务主管部门职责以外的其他部门的项目请主动联系属地文旅、体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附件:1.项目申报书封面及目录2.项目申报表3.项目绩效目标表4.项目实施方案(模版)5.承诺书6.项目汇总表厦门市商务局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