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领域扶持项目的受理审核工作,现将2025年度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光明区望盛路6号203,联系电话:88211003附件:2025年度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评审结果名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