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商务局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5〕87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的企业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文档报送我局,(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文明路2号,鹤山市科工商务局,联系人:周生,电话:8888678),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鹤山市科工商务局2025年12月30日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2.附件1至附件3.pdf3.附件4和附件5.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