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以下简称研发单位)科技成果在大兴区转化落地,根据《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和《北京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行动方案(2025-2027年)》(京政办发〔2025〕17号)要求,加速构建“有组织、有重点、有产业、有生态”的“四有”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体系,系统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大兴区转化落地,培育成立一批硬科技成果转化新企业,健全成果转化工作机制2.深化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改革,建立专业能力强、市场机制灵活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支持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支持研发单位在大兴区建设大学科技园、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强成果转化载体建设12.打造高水平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持引导研发单位、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特色产业园等各类主体广泛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路演、创新创业赛事、展会等活动,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在大兴区快速转化落地,服务北京数字经济企业出海创新服务基地、国际数据口岸等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队伍能力,服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