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入驻园区企业:为激发园区发展新动力,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动区域评估“一件事”高效办理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4〕419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3〕6号)《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文件及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形成了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更新成果,该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现予公布实施,本次更新成果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四川古蔺经开区“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表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