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宏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混普通砌筑砂浆(M5-M30)、干混普通抹灰砂浆(M5-M20)、干混地面砂浆(M15-M25)、干混普通防水砂浆M15-P6、M20-P6,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薄层砌筑砂浆DMa-M5、M1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Mb5-10P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6日结束,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绿色建筑与科技设计科(如皋市行政中心B518),联系电话:0513-87288893,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