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松山湖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企业:根据《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东科〔2021〕80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工作,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支持企业或由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牵头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牵头申报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同一项目的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0家,4.牵头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原则上最多同时申报2项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项目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员的在职人员,3.项目一般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人,项目投入总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自筹资金和市财政资助资金组成,(二)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应未被列入东莞市科技项目诚信异常名录,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账号,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二)系统技术支持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刘攀,附件:1.2026年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docx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3.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