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专项扶持项目阶段验收结论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办法》的规定,我单位对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承担的2023年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专项扶持项目进行了验收,该项目阶段验收结论为“通过”,现将阶段验收结论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并由申诉人本人或申诉单位指定人员,一、单位申诉材料要求1.申诉书(含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2.申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4.单位法人应在申诉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二、个人申诉材料要求1.申诉书(含联系人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2.申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3.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诉人应在申诉材料上签字,我单位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3办公室邮编:518110联系人: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