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根据《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供合字〔2025〕6号),为扎实推进供销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县供销联社拟在全县供销系统范围内公开遴选永丰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现就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条件和服务环节(一)服务组织需具备的条件1.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50%以上的基层供销社或社有企业,具有独立服务能力和农业生产服务经营许可,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二年(含)以上,3.拥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机插、机防服务组织拥有1台(含)以上机械设备,烘干服务组织日烘干能力在30吨(含)以上,(二)托管服务环节重点支持水稻生产集中育供秧、机插(抛)秧、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关键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自愿到永丰县供销联社办公室报名,3.需提交申报资料①服务组织报名表、承诺书,三、组织评审和遴选结果公示县供销联社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附件:1.永丰县2025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doc2.承诺书.doc3.服务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队员名单.doc永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