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中小企业培育与交流合作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各有关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省、县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小企业培育与交流合作服务项目”服务的采购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项目业主单位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二、项目名称中小企业培育与交流合作服务项目三、项目内容概括开展中小企业摸底调研,针对创新型、专精特新及制造业冠军等培育路径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诊断辅导与发展建议,协助我县申报或复核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挖掘可向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制造业冠军发展的企业并提供一对一诊断辅导服务,服务企业不少于40家,(二)协助对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制造业冠军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预审,(四)围绕我县重点产业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并形成澄迈县产业发展报告,(五)至少协助我县申报或复核1-2个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并维护现有产业集群数据,(二)报价人需提供单位简介、优势、近3年与本项目相关案例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五)报价人应对“附件1:中小企业培育与交流合作服务项目报价表”和“附件2:报价承诺函”加盖公章后提交,(七)定标机构按照“附件3:澄迈县XXX服务合同(模板)”签订合同,电话:18289718142附件1:中小企业培育与交流合作服务报价表附件2:报价承诺函附件3:澄迈县XXX服务合同(模板)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