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涟水县人民政府《涟水县202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规定,由村委会申报,各镇(街道、园区)审核、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确定2025年夏季麦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面积710800.15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与涟水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联系,联系电话:89678080,或者与涟水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联系,联系电话:82662910,附件:202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公示表2025年夏季秸秆还田情况公示表.xlsx涟水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