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财政支农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设施棚室新建及改造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等通知,决定开展我县设施棚室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11月—2026年10月二、主体申报采取主体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并如实提供佐证材料(申报主体提供的所有材料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于2025年11月14日前向主体所在镇街申报,三、镇街推荐镇街农业部门认真审查主体申报材料,重点核查申报主体清晰性、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建设内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实施时间等内容,将初审推荐意见及主体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四、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项目储备的主体进行评审,五、任务实施项目报储备库通过市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申报主体应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批复实施,六、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在经过项目所在地镇街初步验收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附件:1.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设施棚室新建及改造提升政策项目储备要求.docx2.2026年盱眙县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材料.docx3.申报材料承诺书.docx4.2026年盱眙县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docx盱眙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