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武农领办发〔2025]3号)中下达的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生猪产业发展项目、鸡产业发展项目等3个项目竣工验收后,共结余资金198万元(分别为158万元、30万元、10万元),为及时发挥资金效益,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小组办公室议定,将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现将调整计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939-8652006、12345、12317公示时间:2025.11.10-2025.11.17附件:关于调整使用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3个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武农领办发〔2025〕51号).pdf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浏览器插件,或下载本PDF文档[鼠标右键点击此处“链接另存为”],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