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政发〔2021〕81号)规定,经重新考核评价,报请省政府同意,收回奖牌和证书,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到以质取胜、追求卓越,持续强化质量管理创新、技术革新和模式更新,全省各行各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创新生态,努力在各行各业打造更多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甘肃品牌”,为奋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