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6月6日—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8019755邮箱:dygkfqrszx@dy.shandong.cn附件: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情况公示表(1).xlsx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