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对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有固定经营场地,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愿望且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的个人等,(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贴息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创业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审批表、个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员类别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申请贷款的经办银行进行初审,提交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一审:朱婷婷二审:郑瑶三审:彭应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