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关于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网络货运平台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新模式,为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经济,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税发〔2019〕95号)文件要求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意见》(吕政办发〔2022〕4号)文件精神,一、政策使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柳林县并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2.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指导网络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企业,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费省级分成增量部分(2022年至2025年,以2020年缴纳税费市、县两级分成基数,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费市、县两级分成增量部分,由县财政部门按增量额度98%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县商务局牵头负责给政策推进落实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按政策规定的标准落实资金,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场监督局按照各自职能负责申报企业的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等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图解:关于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