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三、申报资格要求1.申报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诚信状况良好,5.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在研项目情况,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program@istic.ac.cn4.业务咨询电话:(1)“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2(2)“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49(3)“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4)“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5)“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6)“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335570(7)“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6附件: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2.项目申报查重要求3.“工业软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4.“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5.“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6.“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7.“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8.“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9.“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12月15日具体申报指南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