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芦山县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8月-2025年1月共计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猪1837头,补助经费106820.00元,2024年8月-2024年12月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猪共计1821头,补助标准20kg(含20kg)以上80元/头、5-20kg(含5kg不含20kg)20元/头、5kg以下5元/头,补助经费105645.00元,2025年1月处置养殖环节病死猪共计16头,补助标准30kg以上75元/头、10-30kg(含10kg)50元/头,补助经费1175.00元,现予以公示,补助详情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35-6524114(县农业农村局)附件:1.芦山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统计表(2024年8月-2025年1月)芦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