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4号)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在甘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和标准(一)补贴对象:招用高台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甘企业,(二)补贴标准:对招用符合条件高台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的在甘企业,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符合申领条件的在甘企业按照工作要求整理报送申报资料,县人社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拟补贴企业,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户名和账号必须与企业提交的资料一致),三、申领所需资料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招用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的在甘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1.符合条件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四、相关要求1.本次在甘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2.申报企业主体及法人代表经营规范、依法纳税,3.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的企业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