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细化2022年省级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根据你委《关于细化2022年省级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的函》(冀卫财务函〔2022〕57号),经研究,现细化你系统相关单位2022年省级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万元,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详见附件,请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加快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此次资金批复用途,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加强绩效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附件:1.2022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2.政府采购明细表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