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2025年下半年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规﹝2025﹞13号)第(十)条“支持和鼓励举办中小型音乐节、剧场演出”和《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桂林市2025年下半年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函》(市发改函﹝2025﹞96号),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后,认定桂林融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市政规﹝2025﹞13号第(十)条奖励资金条件,根据工作程序,现将第三季度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4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以送达日期为准),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我局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1号桂林文广大厦18楼1802办公室,邮编:541199,附件:桂林市2025年第三季度支持和鼓励举办中小型音乐节、剧场演出拟奖励名单,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12月22日关于桂林市2025年下半年(第三季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和鼓励举办中小型音乐节、剧场演出奖励名单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