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我市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不支持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主营业务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联不紧密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二)支持时间:项目建设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的建设并取得发票的项目,逾期未完成建设的不给予资金支持,四、支持标准对2025-2026年的建设项目,关联企业的项目以及企业在不同地点建设的同类项目,提升特色农产品商品化水平项目的支持金额不超过下达资金额度的15%,由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内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入库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符合工作意图、支持方向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评估实施现场是否与入库申报材料一致,(四)入库项目名单公示后,复印件须盖章标记与原件一致:(一)申报资料封面(申报单位、申报方向、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1),(五)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含建设前后照片)、实施期限、项目投资情况、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docx2.资金申请表.docx3.项目申报承诺书.doc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