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3号)和《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浙农技发〔2025〕106号)要求,上级下达我县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6个,现就组织申报2026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标准粮油示范片申报对象为有粮油类生产的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粮油作物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种植水平较高,二、资金补助标准及用途每个示范方补助资金6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方内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和项目测产验收等,编写示范方创建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实施地点、时间安排、技术措施、产量目标、资金使用、经济效益和2026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百亩示范方申报表),于2026年1月9日前上报县农技推广中心(联系人:林梦倩,申报主体经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调查评审,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四、工作要求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重视示范方申报工作,如实上报实际种植规模,切实组织好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百亩示范方申报工作,附件:2026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百亩示范方申报表.docx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