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广西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拨转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12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广西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拨转投”工作方案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拨转投”创新改革工作,先期以支持科技项目方式拨入目标企业一定财政科技资金,四、支持方式“拨转投”资金在转股前由自治区科技厅委托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将“拨转投”资金转化为股权,转股后股权由自治区科技厅依法确定的投资主体持有,股权让渡后资金收回投资主体继续滚动用于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由自治区科技厅、管理机构、投资主体与项目承担单位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治区科技厅按时将“拨转投”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已使用的资金待项目达到条件后进行股权转化,投资主体会同管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财政股权投资管理规定对企业开展股权转化,鼓励社会投资机构积极参与投资“拨转投”项目,投资主体应向自治区科技厅提交股权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剩余资金由投资主体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投资主体采取以项目服务及投后管理为核心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