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员:为切实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创业租用场地实施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6〕36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5号)文件规定,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已受理审核公示福清市2025年度第四批创业租用场地补贴1家,支付补贴金额为5000元,现将2025年度第四批创业租用场地补贴5000元拨付予申请人,该款项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附件:福清市2025年第四批创业租用场地补贴名单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