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科学技术协会起草了《徐汇区科普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徐汇区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11月23日徐汇区科普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科普创新项目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普创新项目”是指为推进本区科普工作和科普事业发展而获得徐汇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协)资金资助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是科普创新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第四条科普创新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科普创新项目资助资金必须按规定的用途,第五条对科普创新项目的资助资金纳入区科普工作经费,科普创新项目可以由一个单位申报,(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填写《徐汇区科普创新项目申请书》,第九条项目评审与立项(一)评审区科协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专家根据《徐汇区科普创新项目评审标准》对申报的科普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两年内不能申报区科普创新项目资助资金,区科协应停拨并收回已拨付的科普创新项目资助资金,(三)经费管理1、项目承担主体收到项目资助资金后,第十四条项目验收(一)项目承担主体根据《徐汇区科普创新项目申请书》中所列的完成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