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二、申报要求(一)实验室依托申报单位设立,(二)申报单位主要为梅州市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重点支持在申报领域已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科技计划立项的,(五)已建有2个以上(含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在某一技术领域已建有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不能再申报,三、建设基础要求申报单位技术攻关优势明显,拟建市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须与我市现有省重点实验室错位,(一)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的,2.实验室团队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全职人员比例不低于50%),3.实验室主任科研和学术水平高,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后,(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7:30,逾期不提交审核的视为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