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办理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办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完成了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现将审批通过的单位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请获准资质的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到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领证事宜,领取人需携带申请材料(首次提交资料与补正资料分册装订),装订成册资料加盖齐缝章、单页资料逐页盖章,光盘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委托书一个事项两份)、附法人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领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同级或升级前的乙级)自动作废,需在领取新证书时,将旧证书原件一并交回归档,联系电话:0351—7731456,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领取资质证书10日内,联系电话:19335100160,附件:获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名单获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名单.docx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