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江海府〔2025〕6号)文件规定,2023年、2024年认定且仍在职的实用型人才,在本意见实施前已购房未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的,需在本意见实施后一个月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按照《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江海府〔2023〕5号)执行,即被评为“实用型人才”后,在政策有效期内在江海区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宅或人才安居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我局对实用型科技人才提交的购房补贴进行了审核,现将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对2025年江海区实用型科技人才购房补贴拟通过人员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12月22日—12月26日)内向江海区科学技术局反映,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新源路北邻里中心4楼110室,附件:2025年江海区实用型科技人才购房补贴拟通过人员名单.docx联系人:何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