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挂牌出让1宗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宗海基本情况:宗海名称宗海区位出让面积(公顷)用海类型用海期限成交价(万元)竞得人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1号泊位平湖市独山港区附近海域11.3665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的用海面积9.8618公顷,港池、蓄水等的用海面积1.5047公顷“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33年1650浙江物产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二、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三、该宗海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四、联系单位: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邮政编码:314200联系电话:0573-85825592、0573-85023065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