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民政局: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142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二、请将该项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市县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相关科目,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四、请你市(县)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预〔2010〕177号)要求,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附件:河南省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