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我省第二批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目录征集工作,一、申报主体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医药企业,二、申报范围及条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国家1类、2类新药;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审批程序》审批注册的医疗器械;3.新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4.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5.中药独家品种和经典中药品种,申报产品应具有创新性强、临床价值高、安全性好、质量可靠、产权明晰等特性,三、申报材料(一)《福建省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征集申报表》(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创新性、临床有效性、中国医药统计网排名、技术先进性以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证明性材料,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同意后,并提供福建省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征集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相关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二)对本次申报符合条件的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经评审后予以发布,对本次申报截止后新获批的1类创新药、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实行动态申报、直接列入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名单,(三)各级工信、卫健、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要支持创新培育,(四)鼓励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我省专精特新、重点新材料、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等相关惠企政策,联系人: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李燕婷联系电话:0591-87801379、87533046(传真)电子邮箱:jmwqfb@gxt.fujian.gov.cn附件:1.福建省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征集申报表2.福建省新优药械及经典中药产品征集汇总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