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科工商信字〔2022〕38号关于开展2022年增城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发区园区发展局,各有关园区、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的政策措施》(增科工商信规字〔2020〕1号),为做好2022年增城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我局修订了《增城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按照《申报指南》“四、申报材料(一)”的要求,将园区备案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我局(工业发展科),2021年新引进且办理了《新进驻项目备案表》(《申报指南》附件1-1)的企业,可按《申报指南》“四、申报材料(二)”的要求,于2022年6月24日前报属地经济管理部门(增城开发区核心区备案园区的企业提交至开发区园区发展局,各镇街备案园区内企业提交到镇街经济办),各镇街经济办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并将企业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前送我局(工业发展科),招商引荐人按照《申报指南》“四、申报材料(三)”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增城开发区核心区企业申报材料请就近报送至增城开发区园区发展局,由园区发展局统一移交增城开发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