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江财社〔2025〕113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一批指标(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此项资金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三、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市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本次提前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未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地区除外),六、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附件: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2.绩效目标表3.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江财社〔2025〕113号)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2025年12月12日附件:1.附件1: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xlsx2.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3.附件3:江财社〔2025〕114号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