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活动的通知》(全联发〔2025〕14号)精神和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等程序,并经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拟推荐对象(含备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的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1.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电话及传真:0951-61297054010390(传真)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0号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电话及传真:0951-50990575099051(传真)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3.自治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电话及传真:0951-20900332090035(传真)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附件: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推荐对象名单自治区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2025年12月16日附件: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推荐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