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2年火炬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工作,(二)科技强企专项资金支持范围1.科技项目配套专题:获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的事前资助项目和市科技部门立项的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重大科技专项)事前资助项目,获上级科技部门立项及中期配套的项目上级经费需在2021年到账,获上级科技部门余额配套的项目通过验收时间需在2021年,(二)在资金申请页面填报2022年火炬开发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四)待主管单位及区经科局审核通过后打印提交纸质材料,三、提交材料(一)火炬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表,但上级经费已到账的项目可先提交申请后补交合同),四、纸质材料提交方式申请单位在系统提交申请资料(包括基本信息表、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国家省市发改部门认定的平台基地类项目配套申报材料提交至发展改革科,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平台基地类项目配套申报材料提交至经贸信息科,(三)申请单位需认真对照《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2020〕176号)规定,阅读《火炬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指南》,2.火炬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指南,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2022年5月31日附件下载:关于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附件下载:2022年火炬区科技强企专项资金填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