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了解和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现对《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试行)》《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细则(试行)》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就该办法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24日前将反馈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发送至gxqkjj@tht.gov.cn,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022-84806318高新区科技局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