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9月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宁县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入库项目-广怀速递物流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上报肇庆市商务局进行验收复核,经肇庆市商务局验收复核,核定广怀速递物流项目有效投资额为116.32万元(详看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县工信局书面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受理单位: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规划和商贸服务股联系方式:0758-8632912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19号附件:1.广宁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验收复核情况表(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