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文件规定,当年新增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待遇享受人员每年可随时、多次认证,待遇享受人员一个认证周期内(12个月)至少认证一次,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未认证人员,因未认证暂停待遇发放的人员在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后,三、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方式1、现场认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就近村居(社区)人社服务站、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网点进行资格认证,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或者用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智慧人社”进行认证,)操作流程:江苏智慧人社APP认证操作流程(1)微信扫一扫“江苏智慧人社”App二维码进行安装下载或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搜索“江苏智慧人社”进入小程序,(2)首次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需注册相关信息后登录,点击“待遇资格认证”进入认证模块,按照手机提示扫脸进行资格认证(可替他人认证),3、上门服务:高龄人员、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无条件进行现场认证或线上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