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3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经初步审核认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申请日期经办机构区划1刘加琼5130271972******21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2025/12/08太湖街道2于艳萍2207021980******25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2025/12/08华庄街道3朱美灵3202221982******49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2025/12/08华庄街道4谈晓林3208821974******18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2025/12/09太湖街道5田海云3209211982******0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2025/12/10太湖街道6张涵琪3202112000******28残疾2025/12/10华庄街道7官森桂3526271980******44残疾2025/12/12太湖街道8许沈炎3202831984******19连续失业1年以上2025/12/12华庄街道9陈祥海3209221972******5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2025/12/12太湖街道在公示期间内对上述对象的认定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部门地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万新路77号举报投诉电话:0510-80580168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