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会展企业树立品牌理念,加强展会品牌建设,持续打造品牌展会,我局将开展2025年度品牌展会及潜力展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树立品牌发展理念各会展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二、认定年度品牌展会2025年度在我市举办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详见申报指南),可按类别申报年度品牌展会或潜力展会,最终认定2025年度厦门市品牌展会和潜力展会数量各10个,是所有申报展会必须达到的共性要求,分类指标:申报单位需根据展会自身特性和发展阶段,选择申报“品牌展会”或“潜力展会”类别,品牌展会:侧重评估其国际化水平、行业权威性与品牌积淀,三、加强政策激励与品牌推广对于获认定的2025年度品牌展会和潜力展会,将分别给予品牌展会10万元、潜力展会5万元的一次性定额奖励,获评单位应积极使用“2025年度厦门市品牌展会”“2025年度厦门市潜力展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