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13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93号)文件要求,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永宁县2024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拨打电话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向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8日(节假日顺延)监督电话:0951—8019678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附件:永宁县2024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名单永宁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