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深前海规〔2024〕20号)及申报指南,本次两批共开放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扶持期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拟对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符合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条件的企业进行资助,现予以合并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18日,联系方式:0755-88105281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419附件: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前海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通过名单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25年12月12日附件:1.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前海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核通过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