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镇级复审,县级终审,现将审核通过的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如存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朱清宇,联系电话:0513-81996151,附件:如东县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审核通过名单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2日附件:序号农业设施所有权人设施位置设施名称发证面积(平方米)备注1南通风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龙凤村七组看护房117.51看护房219.7生活区110.15生活区255.31生活区352.03生活区413.22温室塑料大棚19288.33温室塑料大棚26094.69温室塑料大棚32782.45智能温室塑料大棚199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