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文昌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现将《文昌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昌市财政局2025年11月26日文昌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2025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创业孵化基地是指在文昌市内创建、并经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一)入驻条件1.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我省产业政策,(二)入驻审核1.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须向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实体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三)扶持期限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服务,须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文昌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意见15天内,第四章运营成效考核和扶持政策第八条经认定的孵化基地,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市委人才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扶持补贴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次月向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补,由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到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入驻奖励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当月起可享受,由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在收到运营成效书面考核合格结果的次月向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由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到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