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珠科创〔2023〕109号)和《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珠科创〔2025〕25号)相关规定,我局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认定满三年的28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满五年的128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了考核评估工作,一、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估结果(附件1),根据《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珠科创〔2023〕109号),本次考核评估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新型研发机构3家,评定为合格等级的新型研发机构17家,评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新型研发机构2家,评定为不合格等级及未参加考核评估的新型研发机构6家,二、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附件2),根据《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珠科创〔2025〕25号),本次考核评估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工程中心6家,评定为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92家,评定为不合格等级及未参加考核评估的工程中心30家,不再列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序列,附件:1.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估结果2.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估结果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12月10日附件:1.附件1: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估结果.xlsx2.附件2: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估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