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餐饮消费券发放执行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一、消费券发放时间2025年12月—2026年3月,二、主要执行内容(一)需按要求配合做好“食在江门”餐饮消费券发放、核销工作,(二)需配合开展商家报名工作,及时提供活动补贴申领、使用等相关情况,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事故,(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下同)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取后到活动指定商家核销,(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能够及时受理活动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四)鼓励平台企业在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以及相关优势资源介绍等(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消费券发放的方案、平台企业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往参与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择优确定活动执行平台企业。